第十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共话金融法律新格局|邦信阳中建中汇

2024-11-17 区块链达人

2020年1112,在法律论坛组委会精心筹备下,第十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在上海半岛酒店圆满举办。本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组委会成员有上海市律师协会、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黄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三中院、黄浦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共同出席论坛,近200名金融界、实业界、法律界的嘉宾共襄盛举。

本届论坛主题为“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的金融及法律新格局”。论坛上,多位著名经济学家以及来自金融界、法律界的知名学者、专业人士及机构代表,深入探讨当前宏观经济背景下的金融与法律新业态、新情况、新问题,旨在进一步提升金融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水平,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论坛设开幕式、主旨演讲、圆桌论坛、闭幕式等环节。

开幕式

中共黄浦区委书记杲云

中共黄浦区委书记杲云在开幕致辞中强调,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营商环境的优化更需要夯实法治的基石。黄浦区始终致力于完善法治化的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坚决守住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作为上海的“心脏、窗口和名片”,黄浦区今后将以更加开放、创新、包容的姿态,持续加强制度探索和实践创新,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着力打造金融开放新高地、金融创新试验田、金融发展生态圈,不断提升外滩金融集聚带的辐射力和竞争力,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向更高能级迈进。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刘卫萍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刘卫萍在开幕致辞中表明,希望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在各界的支持及参与下,能够助推黄浦区乃至全市金融业和法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上海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知识力量,为法律服务行业与金融行业加强沟通交流、共商金融法治建设搭建良好平台,为金融决策和制度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支持。

主旨演讲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以“大变局、双循环与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为题作主旨报告。他指出,世界目前正处在前所未有之大变局之中,中国正面临巨大的外部挑战。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壮大,发达国家企图利用国家力量制裁中国企业、遏制中国发展和技术进步成为不争的现实。为此,我们要用全球化的视野来看全球经济以及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一是要进一步向世界开放,与世界各国保持互动、开展合作、实现多边共赢,形成更加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从而瓦解美国等发达国家想通过结盟遏制中国的企图。二是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直面发达国家的零部件断供、技术封锁等问题,更专注于自主创新,从而解决外部循环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断供等导致的国内市场、产业体系自主循环乏力的内部大循环问题。他指出,中国作为超大规模的市场,具有巨大的优势和内需潜力,但是目前在供给侧方面存在诸多堵点,比如存在从生产到销售再到连通各个环节不通畅的现象,又比如金融无法真正落实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问题,要解决这些“梗阻”问题,除了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外,还要推动改革,通过改革消除这些堵点和梗阻,进一步畅通供应链循环,使国内大循环真正循环起来。报告中,他还就如何使需求和供给相互推动、良性循环等问题分享了观点。

全国政协委员屠光绍

全国政协委员屠光绍以“金融法治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从三个维度看金融法治建设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意义”为主题作主旨报告。他系统回顾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历程,强调金融法治建设对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经过多年的努力,上海的金融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相对于整个上海硬实力包括数量、规模、体量等数量级、规模级的指标而言,上海的金融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短板,尤其是在当前金融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改革还在不断深化、上海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上海在金融法律制度、金融专业化审判、国际化的仲裁以及高水平的律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仍有不足的地方。他强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要对标全球进行建设,要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资产的安全、金融市场参与者权益的保护,而这些都需要法治作为保障。报告中,他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任务、新使命、新要求,指出上海金融法治建设一是要以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引导,完善金融法治体系。二是以临港新片区为基地,建设国际化金融法治试验区。三是要以金融科技发展为抓手,健全上海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圆桌论坛

两场圆桌会议以“企业纾困与法治营商”和“当前形势下的特殊资产投资机遇”为主题展开,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参会嘉宾着眼于当前形势,尤其是面对突如其来的全球性疫情,世界各国企业所面临的史无前例的困境和挑战,从市场环境、经济发展走势、金融与法律、投资机遇与风险防范、困境与挑战等多层面展开研讨,着力呈现各界人士对于金融及法律新格局的多维思考。

圆桌论坛(一)

圆桌论坛(一)现场

(本环节讨论重点关注困境企业,如陷入危机的企业如何通过破产重整摆脱困境,债务人、债权人、法院、管理人、投资人、政府在其中如何作为,以及如何通过法治等各种手段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顾功耘,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上海破产法庭庭长俞秋玮,上海市市委依法治市办副处长刘斌,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周逸,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玲,共同探讨这一话题。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鹏主持这一单元的研讨。)

1

受理破产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但绝大部分案件都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破产法庭对于重整案件的受理和审理的现状及要求是什么?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副院长兼上海破产法庭庭长俞秋玮介绍,当前破产在金融法律体系当中的地位作用已经逐渐被大家所认识,上海破产法庭成立一年多以来受理的案件总量已经破千件,正式进入程序的已经有七百多件,其中重整案件收到申请的大概有二十余件,并已有两起案件成功完成破产重组,一些案件还在探索预重整。在破产法庭受理的这些案件中,金融债权人的数量在整个债权人类别当中排在第一位。金融申报的债权数额已经达到1000多亿,充分展现了破产保护具有止血、盘活、平息抢实等重要功能,对于企业挽救、利用破产制度的保护功能来化解系统性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对于金融机构如何看待破产保护的问题,她建议一是要及时启动、介入破产程序,以免错失企业挽救机会,二是要善于介入才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2

我国大部分企业对破产认同度不高,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破产保护可否从国外借鉴?

华东政法大学顾功耘教授指出,破产保护通常由债务人自己先提出申请,一是要遵守诉讼仲裁程序包括强制执行的程序,二是债务企业有信用修复的机会。我国企业真正通过破产重整成功的案件很少,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对于破产界限的掌握相对严格。要改变目前情况首先是要转变观念,要认识到破产保护其实是资源整合的极好机会,越早进入资源整合越容易、越能充分利用资产价值。其次是破产界限的问题,破产界限从立法上讲,用不能支付的概念大大降低了破产门槛。第三是我们需要赋予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充分权利。最后,明确债务人包括经营管理人员申请破产的职责。对于这个问题形成更多的共识,才能改善相关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3

如何看待中小企业破产重整非常少、大部分都是直接进入清算这个问题?中小企业是否具有重整价值?

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周逸强调,实务过程当中很多中小企业往往无法区分它的价值在哪里,银行要求股东对公司资产承担连带责任,多种因素下中小企业很难发掘自身重组价值。但中小企业真正价值、核心资产其实在于股东,如果能把个人责任和公司的重组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将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空间。

4

邦信阳中建中汇拥有上海高院一级管理人资质,曾作为管理人成功办理了“新三板”挂牌企业“展唐科技”重整案件,使得展唐通信起死回生,该案也入选了“上海法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夏律师作为该案的管理人负责人通过该案件对重整程序帮助企业纾困有什么体会和心得?

邦信阳中建中汇合伙人夏玲律师介绍,“展唐科技”重整案是一个全新的挑战,是全国第一家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的“新三板”企业,没有成功的案例可供参考和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他们的破产业务团队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厘清债务人的资产和诉讼;二是监督和帮助企业自主经营;三是运用市场规则引入重整投资人;四是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前提下确保与债权人充分沟通;最后配合府院联动,推动重整计划的执行。该案是自《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重整计划变更条件后,由管理人牵头第一次采用修正案形式对重整计划进行变更的案件。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展唐科技逐步恢复了经营能力,并在控股股东提供的资金支持下,扩大了经营范围,在全国十几个省市、直辖市设立了分公司,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都在不断增强。该案件证明,一个企业破产重整的成功,需要法院、管理人、投资人、债权人甚至股东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5

从法院和政府角度来看,如何看待府院联动在破产重整当中的作用,现在的府院联动机制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上海破产法庭庭长俞秋玮指出,破产审判是一项综合工作,离不开政府配合和支持。府院联动在办理破产当中是非常重要的机制之一,今年上半年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专门签署了关于破产重整的规章,涉及到劳动债券、管理人的报酬、注销环节等。如今金融要积极支持破产重整工作,提供融资便利,协助市场化重整方式。

上海市市委依法治市办副处长刘斌先生做了补充,要明确府院联动机制的宗旨或者定位,府院联动机制的发展方向要朝着法治化、自主化发展,强调管理人的调查权。

6

如果直接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前或者说预重整阶段招募投资人,从管理人角度来看是否存在法律、实务操作上的可行性?

邦信阳中建中汇合伙人夏玲律师强调,预重整是重整程序和重组两种形式结合的新的辅助形式,并不是重整必须的前置程序,也统一的规则。预重整程序当中招募投资人,取决于预重整程序的启动模式。全国范围内有政府主导启动、法院主导启动以及当事人申请启动法院监督的形式,政府主导启动模式下有政府政策的支持,招募投资人方面应该更有优势。这个模式在现有重整法律框架里面是否可行还值得商榷,但是在预重整当中有实施的空间。这些主体在程序当中的行为可能产生一些法律后果,如果未来能够建立一些规则和制度进行规范的话,就可能能够实现预重整阶段招募投资人,成功率更高一些。

圆桌论坛(二)

圆桌论坛(二)现场

(本环节讨论从政策宏观面出发,关注在经济内循环下,随着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特殊资产作为逆周期属性的投资标的迎来的机遇及困局等展开具体讨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合规部总经理叶天蔚,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特殊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陈从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姜国勇,Pantheon Pacific Capital Management董事总经理、Skystar Bio-Pharmaceutical 董事陈大江,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蒋展,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法治研究中心联席秘书长陈府申共同探讨这一话题。瑞威资本董事会主席、总裁朱平主持这一单元的讨论。)

1

问题一:特殊资产投资是逆周期的行业,特殊资产形成也是经济周期性规律产生的,每一轮特殊资产都具有不同的特征,本轮特殊资产有什么不同之处?有哪些特别重要的环节?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蒋展教授认为,第一个特点是很多中小企业资产承受不同的压力,中小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差,经营环境恶化可能会出现各种困境甚至导致最后的破产和违约。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大集团、大上市公司也同样陷入困境。这一轮涉及的企业、规模、行业都会比上一轮更加广泛,对处置重整难度和挑战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重整方案我们应该有不同定价思考的框架,才能更加理性指导投资人如何衡量风险体系,如何在蛋糕分割过程当中更公平、更合理。

2

问题二: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风险进一步暴露,如何看待银行业未来一段时间里面临的资产质量压力?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合规部总经理叶天蔚指出,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300万亿,相当于GDP的3倍,影响非常大,这一块的结构、趋势和游戏规则对于整个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和相关行业而言,都值得研究和思考。从银行角度来看,这个行业要有四种思维:第一,生命周期思维。不确定就是机会,信息对称就是盈利、边际效应,盈利模式必须按照生命周期有一个全新的理解。第二必然思维,房地产刚开始是做增量、两维的,后来演变成存量、三维的,现在发现是四维、变化的。第三全界思维,不要按照固定思维,而是按照永久不息像波浪一样的信息流对全局做出判断。第四趋势思维,生命周期混乱情况下趋势仍然存在,对于特定的高风险行业而言合规成本会越来越高。

3

问题三:怎样看待特殊资产的处置周期和处置效率?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姜国勇认为,特殊资产经历了从小规模迈向大规模的历程。中国经济周期从增量时代到存量市场,这是非常重要的时代背景。作为投资人来讲,很难成为终端处置人。不良资产是一个资产在寻找合适配位重新选择的过程,现在拥有资产的那些人都会逐步经历一轮轮转让的过程。真正成为资产拥有者需要过程,处置周期和处置效率是从收益来判断的。

4

问题四:海外资金如何看待目前国内的特殊资产市场,机遇和挑战?

Pantheon Pacific Capital Management董事总经理、Skystar Bio-Pharmaceutical 董事陈大江认为,特殊投资机会是资产配置很大的一块。中国的发展市场以及法律的统一性给了特殊资产头次很大参与机会,但是去年买回11亿美元在中国市场里面1%都不到,参与者有7大美国不良资产,主要是受门槛资金及本土运营能力限制,因此特殊机会基本没有多少。过去两年,做了很多努力减少结构障碍,很遗憾又被疫情耽搁了,但同时他们也看到了中国不管是经济、抗风险能力的表现都非常好,相信未来会有大量国际资本会涌现在中国的市场里。

5

问题五:关于司法环境以及司法环境保障,怎么有效运用法律工具和司法武器,增强我们对于特殊资产的化解和处治能力?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特殊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陈从治指出,不良资产的市场本身是一个资金高度密集的市场还是一个智能高端密集的市场,需要大量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贡献我们的智慧、能力和支持,同时也是一个风险高度密集的市场。如果进入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一线要树立长期投资、发现价值的观念,摒弃当铺思维。个人不良资产的转让已经到了破题的前夜,值得所有机构包括专业和中介机构关注。建议对拥有产业资产的企业能够有更多耐心,摒弃房地产当铺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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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从破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当中如何认识特殊资产的激励和挑战?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法治研究中心联席秘书长陈府申认为,做任何生意都是价值发现。随着现在信息越来越对称,仅仅依靠信息不对称作为差异化定价赚钱越来越少。企业可能遇到一些困难,资产没有,资产只有价值。归根到底,这是一个思维方式的问题。在信息太多的时代,比信息更重要的是怎么看待信息。

闭幕式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季诺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季诺为论坛作闭幕致辞。他指出今天对于法律服务业、金融业、困境企业的重整和挽救以及不良资产的处置等问题都提供了宝贵的看法及建议。上海五个金融中心以及科创板、长三角、新片区等三大中心任务的关系都不能脱离破产保护的问题,要让投资者和利益方感受到长期稳定的法律体系和可预期、有回报的投资体系。金融人要和法律人携手合作,府院要联动,思想要开放,要有创新思维来解决我们面临的困境,要有新的思维去迎接新的挑战。只有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提升金融行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才能保障金融安全及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而外滩金融法律论坛作为推动不断思考如何为上海市持续健康发展的金融经济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的盛会,希望论坛能够持续举办下去,也希望上海律师及各界朋友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上海的经济社会法治发展贡献力量。最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季诺对各个参与单位表示了感谢,特别鸣谢了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论坛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并希望邦信阳中建中汇在创所25周年的历史新时点上,砥砺再出发。

关于外滩金融法律论坛

外滩金融法律论坛作为上海地区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金融法律论坛之一,于2011年由黄浦区司法局和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倡导设立。自诞生以来,论坛积极促进金融与法律行业双向交流,有效推动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持续助力金融业健康发展。近年来,黄浦区深入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持续凸显区域金融核心功能,不断优化金融综合生态,对全球金融要素资源的集聚、配置和辐射能力稳步提升。同时,黄浦区积极争取上海金融法院指导,发挥区法院金融庭、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室、外滩金融仲裁中心等专业力量,探索涉外金融司法实践交流合作,积极参与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机制,推进金融风险防范社会共治,切实维护金融稳定,致力于打造公平正义、成熟完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